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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教职工报到情况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3-08-31 浏览次数:500
各部门: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教职工报到情况,请对本部门教职工报到情况进行认真统计,于9月1日(周日)上午下班前将报到情况报送到人事处。报送要求如下:
1、人员统计范围包括正式在编教职工、合同制教师、临时工等,对于进修学习、请假(产假、病假、事假等)等不能报到的情况需注明,对于请假期满需续假的必须通知本人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报送材料要对报到情况分别列出人员名单,不要笼统统计。
3、报送材料需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