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职业素养,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追授李芳同志“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豫文〔2018〕12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豫教党〔2018〕117号)、《关于举办“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师〔2018〕851号)及《关于开展“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教师〔2018〕84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我校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李芳同志先进事迹”学习、讨论、座谈等交流活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党员和教师集中开展“李芳同志先进事迹”学习讨论活动。
1.学习时间
10月16日——10月22日
2.学习内容
《人民日报》用生命完成的“最后一课”
《光明日报》大别山下美丽的花
《教育时报》李芳:这爱,超越生命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3.学习效果展示
集中学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利用部门网站及时对学习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于10月22日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学习讨论的总结(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形式、参加人员、活动内容、活动效果及活动图片)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人事处师资职称科(电子邮箱:jzszrsc@163.com)。
二、开展“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征文活动。
1.征文对象
全校教职工
2.征文要求
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的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个人实际,反映工作现实,内容真实生动。字数2000字左右,不得抄袭。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初评并择优推荐上报。
3.评选过程及奖励办法
第一阶段(组稿):10月23日——10月31日。各部门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教职工撰写主题征文。
第二阶段(初评):11月1日——11月5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主题征文进行初评,并推荐2篇优秀征文于11月5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稿(加盖党总支公章)交人事处。
第三阶段(复评):11月6日——11月8日。学校组织进行复评。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奖品和获奖证书。同时推荐获得一等奖的征文参加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举办的征文活动。
三、开展“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宣传推介活动。
1.活动目的
发现和挖掘我校教师的典型事迹,充分展现我校教师对党忠诚、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的献身精神,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职业操守,爱生如子、倾心育人的大爱情怀,引导我校广大教师自觉肩负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和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0月23日—10月31日,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组织开展“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活动,发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通过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征集教师故事,推选热爱教育、倾心育人、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
第二阶段:11月1日—11月7日,基层推介。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一名“李芳式的好老师”,撰写典型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并填写焦作师专“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推荐表(见附件)。
第三阶段:11月8日—11月13日,评选推荐。学校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选树的先进典型中推荐上报一名教师参加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的“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大型宣传推介活动。
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中提升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水平。通过发现、挖掘我校教师典型事迹,涌现出更多“李芳式的好老师”,提升广大教师的岗位幸福感、事业成就感。
附件:焦作师专“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推荐表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