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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下半年组织发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部门:焦作师专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8-10-23 浏览次数:7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扎实做好学校组织发展工作,现将2018下半年组织发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1月12日前,各党总支在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拟定发展对象名单,填写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经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由各党总支组织进行政审。
    2、11月15-11月18日,进行发展对象培训。其中15-16日由各分党校进行集中培训,17-18日由学校党校负责,进行发展对象集中培训。
    3、11月19日,进行发展对象政治理论测试。
    4、11月22-11月28日,发展对象公示、预审。
    5、11月29-126日,各党总支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通过预审的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接受预备党员大会;会后由组织员进行组织谈话。

同时各党支部召开预备期满党员转正大会。

6、12月10日前,各党总支指导所属党支部汇总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形成预备党员档案,报组织部。
    7、组织部汇总审核,报校党委研究审批。
    8、审批结果反馈给各党总支。

9、各党总支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二、注意事项和要求:
    1、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开展工作,确保本期组织发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如遇学校重大活动个别时间可能调整)
    2、政治历史审查。学生发展对象原则上由党总支派专人在同本人谈话、查阅个人档案的基础上,形成审查材料;并同时进行外调或函调。外调或函调应在集中培训前完成,调查材料应有党委级别盖章。
    3、预备党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表、思想汇报、推优表、支部、党委审查意见、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等。各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填写审查,确保所填内容规范、准确、无误。
    4、为保证本期组织发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材料填写的准确规范,组织部派组织员到各党总支帮助指导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陈晓东(15839187581):外国语学院、理工学院、美术学院、管理学院

陈应华(13839136660):文学院、计信学院、音乐学院

张红庆(15138080198):体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数学学院、初教学院

  

  

组织部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