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因公出国(境)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校政文【2016】57号)的要求,现将做好2019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本年度计划只限于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团组,各单位应遵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因公出国(境)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制定项目计划。参加学术会议的团组原则上不超过6人,参加研修学习的团组人数不超过15人。
2、因公出国(境)学术交流项目应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趋利避害、注重实效”的方针,从工作需要出发制定交流项目,外派人员身份和专业要与学术交流内容相符,提高出国(境)学术交流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计划审批
全校各单位申报的因公临时出国(境)学术交流计划,由学校外事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提交校党委会按照“总量控制、计划出访”的原则统筹安排,统一执行。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计划前应进行充分调研,与境外邀请单位达成初步邀请意向,计划提交后,邀请单位和内容不得更改。
2、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各单位在提交计划时,应同时向外事办提交经费预算。
3、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备案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2月7日前报送至学校外事办(行政楼233房间)。
联系人:王卉
电话:0391-3581613/18503908838
附件1:2019年度教学和科研人员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团组备案表.xls
附件2:校政文〔2016〕57号签发人: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因公出国(境)项目暂行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