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修订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的通知》(豫高发〔2012〕35 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8 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的评选奖项为“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
二、评选对象
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评选对象:高校在长期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积累形成的、目前仍在发挥作用的、师生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推广价值的工作成果。
历年来已经获得过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的,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或命名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者,不得重复申报该奖项。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1.精心策划和长期培育,密切联系高校工作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在育人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独特性,能够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实际,品牌优势和教育效果明显,深受学生普遍欢迎,被大多数学生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3.能够反映本校思想政治工作成效,社会反响较大,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有学习、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
4.优秀品牌为固化成果,且目前仍然存在并发挥作用。
四、申报材料清单
1.《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一式2份,用A4纸打印装订;
2.该成果的工作总结1份(4000字左右),近两年的活动资料及开展情况证明1份,应用及推广情况证明1份;
3.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jzszxsc888@126.com(文档标注:xx学院2018年思想政治工作品牌)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坚持少而精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各学院要对申报品牌认真梳理总结,客观、准确、全面反映品牌成果和价值,力求做到可借鉴、可推广;
3.请各学院将申报材料(申报表封面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于12月10日前报送学生处思政科(行政楼231)。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