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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般工作人员考核的通知
发布部门:焦作师专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1-09 浏览次数:2021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焦作市委组织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焦组20194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8年度一般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中的一般工作人员是指学校副科级以下人员(包括合同制教师),含一般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人。20187月以后退休的上述人员按在职人员正常参加本年度考核;2018年新进教师参加考核,考核结果为“未定等次”,不列入所在部门优秀比例基数各部门合同制教师不列入所在部门优秀比例基数,其考核由各部门进行考核,不占本部门优秀指标。

二、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认真对本党总支(直属支部)的一般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拟定考核结果,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优秀指标详见附件一。

三、1月13午下班前,各总支(直属支部)要报送以下材料:

1、本总支(直属支部)的一般工作人员考核情况报告。报告要包含本总支(直属支部)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考评过程、拟定考核结果等内容。

2、拟定考核结果名单。拟定的考核结果名单要明确本单位所有应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

四、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将拟确定考核等次公示后,各总支(直属支部)要做好考核等次的反馈工作,并报送一般工作人员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要符合如下要求:

1、管理、工人考核登记表需用A4纸双面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需用A3纸双面打印(详见附件二)。

2、基层党组织要在“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栏填写拟定考核等次意见并签名盖章。考核登记表的“本人意见”栏需被考核人本人填写意见并签名。

五、凡经学校同意借调到有关部门工作的人员,经双方部门结合后原则上在原部门所属党总支(直属支部)进行考核。

附件一: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附件二:2018年度考核登记表。

                            人事处

                             20191月9

附件一:2018年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doc

附件二:2018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二:2018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A3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