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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意见
发布部门: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时间:2019-05-10 浏览次数:615

为切实推进学校督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完成,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就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督查。

(二)务求落实。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工作实效,促使学校重要决策、部署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事求是。全面准确检查和报告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既总结经验和成绩,又反映问题和不足。力戒形式主义,坚决克服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责等不良现象。

(四)讲求实效。对督查落实事项要及时立项、及时通知、及时催办、及时报告,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督查目标

确保上级机关和学校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及时得到贯彻落实。

三、督查内容

(一)上级机关制定的政策、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等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同志的批示或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学校党委(扩大)会、校长办公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学校决定并下达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文件和重要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师生来信来访及“校领导接待日”受理的有关事项。

(六)其他经学校党政领导批示需督促检查并报告办理情况的有关事项。

四、督查程序

(一)批办立项

对于需要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由学校党政办公室填写《督查督办通知单》,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学校领导审定后,登记编号并交由行政(教学)督导办公室督查督办。立项一般一事一立,重要决策或重要工作部署则以一个部署、一个决策为单位进行立项。

(二)交办督办

行政(教学)督导办公室接到《督查督办通知单》后,以书面形式及时把督查事项交有关单位办理。交办后应及时了解督查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适时加以催办查办。同时,积极反映被督查单位在完成任务中遇到的困难。

(三)办结归档

承办单位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办理情况和结果报告行政(教学)督导办公室。行政(教学)督导办公室应对承办单位的回复情况按照交办时所提的要求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交办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补办或重办。

对确认办结的督查督办项目,行政(教学)督导办公室应及时将《督查督办通知单》中“办理情况”栏填写完整并送交党政办公室存档。其它有关文字材料(包括领导批示、办结报告、检查反馈等)由行政(教学)督导办公室及时整理归档备查。

(四)反馈总结

一项具体的督查督办任务完成后,行政(教学)督导办公室及时向批示领导报告结果,做到批必办、办必果、果必报。

督查督办情况由行政(教学)督导办公室每月进行统计,每学期进行总结。统计与总结的数据与信息及时向其分管领导报告,并定期以适当方式向全校发布。

五、工作要求

(一)责任制度

党政办公室是学校督查督办工作的批办立项单位。行政(教学)督导办公室是学校督查督办工作的牵头部门,对督查督办工作负总责;各单位是督查督办工作的承办单位,负具体承办责任。凡需要由几个单位共同承办的事项,要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共同协调办理,以免出现“空档”和推诿扯皮现象。

(二)检查制度

各级领导特别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运用不同的方式,对学校督查督办项目的贯彻落实和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对上级领导和学校的重要决策、工作部署在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调研,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学校党政领导。

(三)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按时向行政(教学)督导办公室报告督查督办项目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凡明确规定报告期限的,要如期按要求作出书面(或口头)报告;凡未明确报告日期的,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报告办理结果或进展情况,紧急的要随时报告,情况复杂的应每月报告一次办理结果或进展情况。

(四)通报制度

对各单位落实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督查督办项目的办理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落实好的予以表扬,加以推广;对不足之处,及时指出,督促改进;对落实差的,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附件: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督查督办通知单


件: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督查督办通知单

校督〔批办立项时间:

督查督办事项

学校党政办公室根据(1)党委(扩大)会决定;(2)校长办公会决定;(3)校领导接待日受理;(4)校领导批示和委托交办;(5)上级党政机关要求;(6)群众来信来访;(7)其它情况,批办督查督办事项:

  

党政办公室意见

(签字)

校领导(签字)

  

———————————————————————————————————

(以下内容由督导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完成)

承办单位

牵头

单位

  

承办单位

分管领导

  

协办

单位

  

督查督办要求

  

  

督办期限

  

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字)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督导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校领导对办理

结果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本表一式三份,党政办公室、督导办公室和承办单位各一份。

(校政文〔2014〕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