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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借调上派等工作人员待遇的暂行规定
发布部门: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时间:2019-05-10 浏览次数:1418

为了加强我校借调上派人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借调上派期间的待遇,根据我校《人事工作调配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中的借调上派人员是指按照《焦作师专人事调配工作暂行规定》,借调上派到校外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借调上派人员的工作关系由原单位和人事处共同管理。

三、借调上派人员借调上派期间享受在校同等条件人员的相应待遇,寒暑假期间的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借调上派时间在一个月以上,且借调上派单位不负责借调上派人员交通、伙食、通讯等费用的,学校给予适当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在京借调上派人员补贴标准:伙食补贴1500元/月,交通补贴600元/月(含市内交通),通讯补贴100元/月。

(二)在郑州借调上派人员的补贴标准:伙食补贴900元/月,交通补贴500元/月(含市内交通),通讯补贴100元/月。

五、借调上派人员的住宿由学校和借调上派单位协商解决。

六、上述各项补贴实行定额包干,凡未经批准的其他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七、上级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报销和补助标准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八、本暂行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校人文〔2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