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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对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岗位聘任排序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时间:2019-05-10 浏览次数:263

为了适应岗位聘任新形势,在职称聘任出现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多于相应空缺岗位时,对其岗位聘任排序办法如下:

1.按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顺序聘任;

2.取得任职资格时间相同的,按在校内评审时得票多少顺序聘任;

3.对未参加评审取得任职资格不能确定聘任顺序的,由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投票确定顺序,然后按得票多少顺序聘任;

4.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达不到合格或在受纪律处分期间的不得聘任,其排序从考核合格或解除处分时间算起;

5.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确定。

(校人文〔20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