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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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若干规定
发布部门: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时间:2019-05-10 浏览次数:1037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原则上应当在学校学生宿舍住宿,不得擅 自到校外住宿。
第二条在学校学生宿舍住宿的学生应当按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三条在学校学生宿舍住宿的学生应当认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学校 宿舍管理部门的管理。
第四条学校宿舍管理部门和教学系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健全和执行 宿舍管理制度,及时解决学生住宿期间的各类问题,确保学生宿舍的秩序和安全。
第五条因患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到校外住宿者,应按以下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1、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同时提供拟住宿地点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填写《焦作师专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一式四份);
2、所在教学系辅导员和系领导审核签字;
3、学生处审核;
4、主管校领导审批;
5、到学生处、财务处、教学系、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的教学和其它集体活动。
第七条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居住地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其在校外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学校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各教学系(部)应当加强对在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掌 握并向学校反馈有关情况。
第九条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五年制和成人脱产进修学生的住宿管理 参照本规定执行。本规定自200591日起执行。
(校学文〔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