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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文明行为准则
发布部门: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时间:2019-05-10 浏览次数:219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的利益和尊严,拥护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二、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上好思想品德课,逐步树立正确的立场、观念、方法,正确分析和认识形势,自觉抑制各种腐朽思想和错误思潮。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不参加非法的社团活动,努力做维护民主和法制的典范,反对无政府主义。

四、热爱学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遵循校训,自觉维护学校稳定。

五、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勇于实践,开拓创新,诚实守信,培养良好的学风,遵守学习纪律,考试不作弊。

六、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扰乱秩序、不起哄、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讲正气,树新风,敢于向不良倾向和违法行为作斗争。

七、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熄灯就寝,不喧哗、不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不私拉电线,不违章用电,不损毁和私自拆装宿舍物品,不留宿异性及在公寓外租房居住。

八、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强健身心,陶冶情操,保持心理卫生,增进身心健康,培养健全的人格。

九、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仪表整洁,服饰得体,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诚实做人,尊重师长,孝敬父母,敬老爱幼,乐于助人,不穿拖鞋、背心、内衣裤出入教室、图书馆、办公楼、食堂、影剧院等公共场所。

十、坚持集体主义,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关心同学,团结互助,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反对极端个人主义,不组织成立各种形式的同乡会,不在公共场所以“老乡会”、“同乡会”名义举行聚会等。

十一、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不践踏草坪、攀折花木,破坏校园公物,不随地乱扔瓜皮果壳、废弃物、剩菜饭,不随意燃放烟花、鞭炮,不借故摔打酒瓶等物品。

十二、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及《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不利用网络发布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经济发展与不健康作品,不浏览或传播一切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网页、网站。

十三、男女学生交往应举止得体,言行有度,自尊,自重,自爱,在校内各种公共场所不准有拥抱、接吻等过分亲昵的举动。

(校学文〔200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