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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乡村行”困难学生家访和调研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2019-06-12 浏览次数:313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实做细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更好地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了解其家庭状况以及毕业生的工作生活情况。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7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乡村行”困难学生家访和调研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查目的

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加强与困难学生的联系,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督促违约学生及其家庭按时还本付息,尤其是对2019年本金到期的学生进行家访,同时对贷款逾期学生开展贷款催收工作,催还本息,降低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

二、调查对象

1.毕业未还清贷款的学生

2.2019920日贷款合同本金到期未还清贷款的学生

3.建档立卡学生

4.参加助学贷款的学生

三、调查内容

1.了解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目前的家庭经济状况、联系方式(电话、手机、通讯地址等),并做好调查学生资料的存档工作。

2.了解未还清贷款毕业生目前的家庭经济状况、联系方式(电话、手机、通讯地址等)以及拟还款意向等。

3. 对没有逾期但未还清贷款的学生采用《焦作师专贷款毕业生情况调查表》进行调查。

4.对逾期90天以上的借款学生,各学院采取邮寄送达《国家开发银行逾期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或直接送达《国家开发银行逾期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两种方式进行调查。具体如下:第一、邮寄送达《国家开发银行逾期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要求一式两份,被催收对象保留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各学院通过挂号信(封面标注“助学贷款逾期催收”字样)按照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或学生指定的其他联系地址)寄送将催收通知书学生,同时需将寄件人联、催收通知书以及已送达借款学生的凭据(如送达回执)一并留存。第二、直接送达《国家开发银行逾期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各学院也可利用暑假走访时,直接向借款学生本人或同住的亲属送达《国家开发银行逾期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取得签收回执后留存;借款学生或同住的亲属拒绝签收的,应请求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在《国家开发银行逾期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上签注送达证明并盖章后留存。

四、调查要求

1.此次调查建档立卡学生时,除了到家采访外,还要到当地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保存图片等资料,同时做好本金和利息已违约学生及今年贷款本金到期的学生的走访工作。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走访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本学院教师进行家访,家访前要进行报备(报备的内容包括走访的老师、时间、地点、被走访的学生的基本情况等),将手续完备的报备材料于2019618日前交贷款科,在家庭走访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

3.寻求合力,力求实效。在家庭走访过程中,参加走访的人员要坚持尊重、真诚的原则,可通过当地街道、村委会准确掌握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要本着资助育人的宗旨,将走访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学生资助工作等紧密结合,力求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合力,进一步健全学生成长成才的社会支持系统。

4.各学院在走访结束后要认真总结,要做好调查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并将相关图片、视频、音频和调查报告等材料于2019910日前报送学生处贷款科。调查报告主要包括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调研取得的效果、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内容。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好本学院学工人员进行家访和调研,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附件:2019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统计表.doc

  

学 生 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