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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校内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2019-09-10 浏览次数:713

各学院:

我校2018-2019学年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开始进行,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内奖励办法》(校政文〔2017〕35号)要求进行评选。

二、评选时间

校内优秀奖学金(一、二、三等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时间要求在10月11日(星期五)前完成,并将公示结果录入学生管理系统,同时报送纸质公示名单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三、评选要求

1.本次评选工作时间紧、项目多、要求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公正透明,按时完成。

2.学校分配到各学院的各类评选指标不得更改与突破。

3.评选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内无不及格现象。未注册、处分期未满的学生无评选资格。

4.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组织评选,学院评选办法、指标分配方案以及评选结果要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设立监督检举电话和相关负责人员。

5.为保证学生奖学金及时发放,各学院要认真核对奥兰系统中学生的建行卡号,确保学生的卡号无误。

四、评选指标

具体评选指标见学生管理系统(奥蓝系统)。

五、评选监督

为确保学生评选公平、公正,学校进行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

资助管理中心:0391-3587518王磊

纪委监察室:0391-3594309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