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央“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扎实做好学校组织发展工作,现将2019下半年组织发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党总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10月23日前将名单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随后报送。
2、11月12日前,各党总支在培养期满、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拟定发展对象名单,填写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经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由各党总支组织进行政审。
3、11月14日-11月17日,进行发展对象培训。其中14日-15日由各分党校进行集中培训,16日-17日由学校党校负责,进行发展对象集中培训。进行发展对象政治理论测试。
4、11月20日-11月26日,发展对象公示、预审。
5、11月27-12月3日,各党总支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通过预审的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接受预备党员大会;会后由组织员进行组织谈话。
6、12月6日前,各党总支指导所属党支部汇总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形成预备党员档案,报组织部。
7、组织部汇总审核,报校党委研究审批。
8、审批结果反馈给各党总支。
9、各党总支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二、注意事项和要求:
1、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开展工作,确保本期组织发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如遇学校重大活动个别时间可能调整)
2、政治历史审查。学生发展对象原则上由党总支派专人在同本人谈话、查阅个人档案的基础上,形成审查材料;并同时进行外调或函调。外调或函调应在集中培训前完成,调查材料应有党委级别盖章。
3、预备党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表、思想汇报、推优表、支部、党委审查意见、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等。各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填写审查,确保所填内容规范、准确、无误。
4、为保证本期组织发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材料填写的准确规范,组织部派组织员到各党总支帮助指导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辛葆青——文学院;数学学院;音乐学院;
刘应敏——外语经贸学院;初等教育学院; 机关党总支;
姚中旺——学前教育学院;体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白志军——经济管理学院;理工学院;美术学院;
组织部
201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