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统战工作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新闻发布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焦作师专思政网 发布时间:2020-01-09 浏览次数:464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校园网新闻发布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网络新闻发布工作,充分发挥校园网在学校形象宣传、信息传播和舆论导向的作用,结合校园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校园网新闻的采写、审核和管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关于改进新闻报道的相关要求,自觉遵守国家新闻发布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园网新闻”是指在校园网主页、校园新闻网和校内各二级网站上登载的文字新闻、图片新闻、视频新闻。

第三条 校园网新闻实行分级管理。宣传统战部主管学校主页新闻、新闻网新闻的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网站新闻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校园网主页和校园新闻网各栏目发布新闻的范围:

(一)“师专要闻”发布的新闻包括

1.学校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合作交流、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的能够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水平、教学科研实力、精神风貌等的新闻。

2.学校主要领导参加的大型活动、工作安排、重要会议,或陪同上级领导、来宾来校视察指导、访问交流的新闻。

3.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或师生员工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奖励的新闻。

4.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或社会、校园热点问题组织的评论员文章。

5.我校杰出校友的有关信息。

6.其他对学校改革发展工作有推动作用的相关报道。

(二)“教学科研”发布的新闻包括

校内有关单位承办的,除在师专要闻中给予报道之外的其他各种教研活动、学术讲座、学术交流和专家讲学。

(三)“媒体师专”发布的新闻包括

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对校内有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或优秀师生进行正面采访或报道的新闻。

(四)“基层动态”发布的新闻包括

各单位重要工作、重要活动的新闻报道以及各单位落实学校重要决定和工作的新闻报道。

(五)“学生活动”发布的新闻包括

各单位或者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的有一定影响和可供借鉴学习、弘扬主旋律的活动。

第五条校园网新闻采写审核发布:

(一)新闻采写

1.新闻稿件采写实行“谁主办,谁牵头,谁采写”,即由活动的主办方、牵头方或当事方负责新闻稿件的采写。按照“文责自负”的原则,新闻稿件应署上作者真实姓名,作者应对稿件内容负责,不出现错别字和病句。

2.新闻稿件应在写作规范、要素齐全、主题鲜明的前提下,做到篇幅简短,原则上一般新闻不超过300字,重要新闻不超过600字,重大新闻不超过1000字,通讯不超过1500字。

3.新闻稿件内容要真实、准确、客观。新闻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新闻中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等均应准确无误。

4.新闻采写要本着面向基层、面向师生的原则,提升吸引力和感染力,倡导清新朴实、生动鲜活、言简意赅的文风,实现最佳宣传效果。

5.新闻中涉及校外两个以上领导排序时,一般应征求党政办公室意见;涉及校内两个以上人员排序时,应注意校领导排序,校内各单位排序按照学校规定排序;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文中第一次要提及人物职务全称,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如“校党委书记***”、“校长***”等等,要避免“姓名+职务”或“姓+职务”的方式,多位校领导出席的活动,也可采用“校领导******”的简略形式;社会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教授”等;如无必要,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老师”、“同学”等称呼,如需要应写为“教师”或“学生”。

6.新闻配图应清晰、生动、有现场感, 能较好反映新闻主题。应按照新闻事件或活动内容配图,配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张,重大新闻可适当增加图片数量。

7.推送新闻图文格式要求,配图分辨率1000×666像素,长宽比例3:2。配图说明文字宋体、小三号居中。正文字体宋体、小三号,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2倍(配图说明文字和正文字体在word里进行排版)。新闻稿配图要求应图片在上,文字内容在后。

(二)新闻审核发布

1.部门审核。新闻报送单位负责领导要严格新闻稿的审核把关、文字的修改及润色,推送的校园网稿件要有审核人署名。

2.分管领导审核。有校领导参加的活动稿件,活动图文要经该活动的分管校领导审定签字,并由出席活动的主要领导审定同意,纸质稿报送宣传统战部。

3.宣传统战部审核。凡推送校园网主页的新闻,经以上逐级审核后,最终由宣传统战部审定后编辑发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布:

1)校内各单位无新意的日常工作和内部举行的一般性会议、学习活动。

2)内容、格式不符合要求的稿件。

3)报道未按程序逐级把关的稿件。

4)不符合报道时效要求的稿件(原则不超过3日)。

5)图片大小不符合要求的稿件。

第六条 校内各单位网站及各单位牵头管理的二级网站,其新闻发布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七条本办法由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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