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时用工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校政文[2009]122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19-2020学年上学期临时用工人员的学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纳入《焦作师专临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管理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依据《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时用工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校政文[2009]122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由人事处及相关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个人总结、述职及民主评议
个人总结包括本学期完成的工作任务、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等,内容应力求简洁。
相关单位组织被考核对象进行述职,根据思想政治、服务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实际情况,采用《焦作师专临时工学期考核民主测评打分表》(详见附件二)进行民主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拟定考核结果。
(二)汇总上报拟定考核结果
2020年1月13日下午下班前,各单位报送本部门的临时用工人员学期考核情况报告和拟定考核结果人员名单,报送材料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人事处汇总拟定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
(三)公示考核等次
四、优秀名额
根据相关单位目前临时用工人数,按临时用工总数15%的比例确定优秀名额,各单位拟定优秀等次人数不得突破名额限制(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规定
(一)本次学期考核的起止时间为:从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优秀指标不足1人的单位按正常考核程序进行考核,报送考核情况报告和民主测评平均得分情况,由人事处与相关单位结合拟定优秀人员。
附件一:201912临时用工人员学期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doc
附件二:201912年焦作师专临时工学期考核民主测评打分表.doc
人事处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