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时用工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校政文[2009]1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临时用工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纳入《焦作师专临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管理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依据《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时用工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校政文[2009]122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其考核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民主评议
相关单位组织被考核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根据思想政治、服务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实际情况,采用《焦作师专2020年度临时用工民主测评打分表》(详见附件二)进行民主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拟定考核结果。
(二)汇总上报拟定考核结果
2021年3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本单位临时用工人员民主测评情况和拟定考核结果人员名单,报送材料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人事处汇总拟定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
(三)本单位内公示考核结果
四、优秀名额
根据相关单位上年末临时用工人数为基数,按用工总数15%的比例确定优秀名额,各单位拟定优秀等次人数不得突破名额限制。
五、其他规定
优秀指标不足1人的单位按正常考核程序进行考核,报送考核情况报告和民主测评平均得分情况。
人事处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