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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2-03-19 浏览次数:500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2]16号)的要求,学校将征集“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认真组织进行初评,推荐最佳人选(限1人)参加学校“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评选活动。 

二、推荐范围:我校所有注册本科生/专科生

三、推荐方式:由学院推荐,推荐者事迹材料经学院党总支核实并加盖公章。  

四、事迹要求

  1. 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1年;

3. 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五、推荐材料要求

1.到教育部思政司网站下载报名表(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A12_gggs/201202/131059.html)。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 参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六、推荐材料提交方式

推荐表等材料在2011320日前交到思想教育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zszxsc888@126.com)。

附件:201203191432.doc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