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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3-01-09 浏览次数:16

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安全,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和防诈骗能力。主要内容包括疫情期间健康安全防护、防火、防盗、防电信诈骗、防交通事故、非必要不外出旅游、注意饮食安全等。

二、各单位要对所辖部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一是要认真排查本单位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对查出的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学校进行解决。二是要切断室内所有电源,锁好门窗,贵重物品要存放在有防盗设施的房间内,做好防火、防盗有关工作。三是保卫处将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寒假期间,学校教职工凭有效证件进出校园。因公来访或施工人员,须提前沟通报备,持相关证件、证明,登记后进入。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

四、后勤基建处要安排专人对各楼宇进行安全值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楼内,确保楼宇安全。

五、保卫处要加强校园24小时值班值守,并不定时治安巡逻巡查,及时清理处置校内闲杂人员、可疑人员,严防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

六、加强值班工作。所有值班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迟到,不脱岗,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关注校园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上岗期间,所有值班人员要确保联络畅通和值班电话畅通。

七、各单位要明确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细化责任,层层落实。请相关单位将假期留校工作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登记,报保卫处备案。

八、所有师生员工在寒假期间禁止参加一切迷信活动以及邪教等组织。杜绝“黄、赌、毒”案(事)件的发生,过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寒假。

九、落实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凡没有按照学校要求,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学校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十、各单位于116日前,将安全检查和整改情况报校保卫处值班室(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电话:3583233,内线:8901

  

  

保 卫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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