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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校内第三批国有资产评审专家遴选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资处 发布时间:2023-03-13 浏览次数:13


  

各单位:

根据《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校政文〔202067号)的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现公开遴选校内第三批国有资产评审专家。请各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照文件要求积极报名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提供评审、咨询服务时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尽责为职业守则;

(二)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和咨询工作;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

(四)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能胜任学校各类项目的评审和咨询工作;

(五)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学校采购、验收、资产处置等项目的评审和咨询工作,并接受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其他相关要求详见《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校政文〔202067号)。

二、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申请并填写《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另附有关资料证件、业绩材料,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推荐,于321日下午下班前交国资处(行政楼303)。

2.国资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定、选聘。

3.遴选结果将在校园网及校内张贴公示。

三、说明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评审专家每届聘期2年,可连续聘用”。因此,2021年选聘的第一批20名评审专家已届满,有意向的评审专家可填表续聘。

  

联系人:许山杉

联系电话:3590015(内线801718300619301

  

附件: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评审专家申请表.doc

  

  

国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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