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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中级职称自主评审(推荐)工作安排
发布部门:焦作师专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10-11 浏览次数:1395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高中级职称自主评审(推荐)工作安排


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豫人社办〔201975号)和《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称自主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校政文〔201837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19年高中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政策学习(1011日)

我校对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启动评审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相关职称政策,申报人员要根据职称评审条件和要求进行自主学习。

二、个人申报(1011-1012日)

申报人根据评审标准和岗位类型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号)(附件2,个人自主申报,其中高校教师系列(实验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岗位类型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三类。个人申请的岗位在一个聘期内需保持相对稳定。

申报人到所在部门报名,填写《焦作师专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附件3)。个人按照要求填写、打印《评审简表》(附件4)和《评审表》(附件5),准备相关材料(附件6、附件7)。

三、资格与业绩审查(1014-1018日)

(一)资格审查(1014日)

以部门为单位到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携带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表》(含电子版)、《评审简表》(一式三份)、《评审表》(一式三份)、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最高学历、学位须认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提供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硕士研究生申报中级职称提供三年以上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

(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历审查(1015-1018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部进行教学工作业绩审查、科研工作业绩审查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历审查,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和学生工作部对审查合格人员,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

资格与业绩审查合格人员需将《评审简表》《评审表》及个人材料,提交至相应学院基层单位推荐工作小组。

四、基层单位推荐(1021-22日)

学院组建基层单位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对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初评推荐。基层单位推荐工作小组由57人组成,出席推荐会议不少于5人,单位行政负责人任组长,原则上工作小组成员须具有高级职称。基层单位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于1018日报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学院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操守、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核把关,提出推荐意见,在学院公示,并形成推荐报告。

学院基层单位推荐工作小组对申报人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负责,》(第16页)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同意上报”,单位行政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附件8)上签字并盖章

五、材料接收(1023-24日)

各基层单位推荐工作小组将推荐报告、申报人个人材料(附件6)上报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勤政楼108室)。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原则为1017日前。

六、材料公示(1025-1031日)

申报人的评审材料由学校组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论文外审

按照要求学校组织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人员论文外审,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得参加评审。(申报教授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提交2篇代表性论文)

  1. 学校评审(推荐)、公示上报

九、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鉴于2019年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的开通,具体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高校教师系列(实验人员)评审条件按《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执行(附件2),非高校教师系列有关职称条件按照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三)申报正高级职称和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人员参加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会议。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按照评审工作规则进行评审推荐拟晋升高一级职称人选,将委托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进行。

(四)合同制教师按要求参加学校职称评审,但是不使用学校当年职称指标。

(五)申报人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必须齐全规范、真实有效,《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各栏目内容填写必须与原件一致对未经相应部门审查合格、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属于该评委会评审范围的、以及不齐全、不规范、不真实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如有任何不实,将按照职称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学校相关职称评审政策规定执行,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精心组织安排,要加强对申报人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核、签署意见并负责。要广泛宣传职称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工作制度,积极为申报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真正让申报人员在职称评审中“少跑腿”。要认真受理、耐心解答申报人员的咨询不得推诿搪塞没有政策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总上报。

(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按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8号)(附件9)及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材料、未履行核查责任、未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公示、评审以及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称自主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3:焦作师专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4: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A3).doc

附件5: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3).doc

附件6: 2019年职称评审个人提交材料及要求.doc

附件7: 《评审表》及《评审简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8:《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doc.doc

附件9:《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doc



焦作师专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九年十月十一日